三、咨询信箱处理方式 (一)来信内容涉及我所工作意见和建议的,交办公室主任批办,呈所领导审阅或转相关处室处理。 (二)来信内容涉及相关部门业务的,由办公室交相关部门办理。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回复内容,交办公室统一回复。 (三)来信无实质内容的,由办公室按统一格式直接回复。